關於"第三個人"的角色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感情觀,
我的觀念未必符合情況,也不一定是最好的角度,
而且情感的事若自己釐不清,那第三人也未必能明白全貌,
只是我仍舊被動的傾聽,
不管是覺得至少這表示關懷之意,又或是虛榮的感受被需要,


我在聽與說之間,在紀錄與觀察之間,保持著「不介入」的態度,
可有時候我仍舊有「說太多」的自我警惕,那不是我的愛情,我有的只有「我自己」的想法,
每個人的愛情都不是「實際案例」可供參考八卦,
再怎麼攤在陽光下的愛情,再怎麼分享快樂,也需要保留私密的陰影,
只是人各有異,保留的底限不盡相同。

經歷過一次又一次,我知道很多時候我連出主意都不應該,
甚至連聽都很多餘,因為會被預設我站了哪一邊,
可到底,談感情不是在戰爭,有人挺自己和能不能解決情感裡的問題,
一、點、關、係、也、沒、有,
而且我也不是主角,感情裡不需要誰來跑龍套的,也不需要誰來當裁判。

並且,回歸到最自私的一點,
我可不想背負了「當初就是因為聽了妳的話....」然後做了什麼決定後,
由我來背負某些罪名或過錯,

感情不是我的,所以我不會問,
可能這麼說像是擺高姿態,實際上是怕事,
但如果來和我聊天講感情的事,我可以聽,


自己有感觸了,才會變成自己的成長,
我所經歷的,永遠不會變成別人的,
相同的,你們所經歷的,也不會是我的。

--文 丹瑄 第三個人 (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炯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