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的區域裡,也許每個人心底都會有一個最深刻的身影,
自己或許未曾和他在一起,又或是他傷的自己很深很痛,
但是那個人留在自己心底的痕跡也許我們一輩子都無法忘記。

我們或許不會拿來和往後做比較,也或許不會再有所連繫,
但我們知道回想起自己的人生總會有那個一個角落讓自己印象深刻。

而有些停留在美好時刻即告終止的回憶,
日後發酵美化的程度就算有了新的身影也無法取代那個不會消失的影像,
而我們有時總想著自己能不能追得上對方心裡最深刻的那個身影,
總想著那個人的存在是阻礙,
但往往成為阻隔的不是那個我們自以為如幽靈般纏繞在對方心上的影子,
而是自己的介意。

怎麼可能不介意?
但反問自己,又怎麼可能要對方忘記?
因為連自己都可能會有個深刻的姓名在記憶裡,
身邊的人和回憶裡的人心根本是完全不同的個體,
一個真實存在於自己身邊的人和影象有何來的基準點能夠相較?

畢竟此刻是自己正握著對方的手,感受對方的溫度,
記憶可以被更新但不見得能取代,重要程度也當然有所不同,
存在於心底的只是沒有被遺忘,不代表那是唯一。

曾經我介意,因為某些實際上的問題讓自己介意,
甚至我以為我只輸在年紀,
一度像哽在喉裡不上不下的尖刺我聞得到那種嫉妒的酸味,
但轉念後的豁然開朗讓我不再放在心底,
那都只是「曾經愛過」而不是永遠。

每段情感,愛的深度都會有所不同,
也許有人說越愛越薄弱,
但那或許是知道自己遇見什麼樣的情況最痛所以有所謂的防衛機制,
能夠更理智的面對溝通上的落差,
可那有時與投入的深淺無關,
經歷多次的情感或許能更清楚自己想要尋求的愛情是什麼樣貌,
但終究還是會有個姓名自己想忘也忘不掉。

忘不掉的姓名和願不願意維持一段關係是兩碼子事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炯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