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事情都要一起來呀?

調解會的通知寄到家裡
說是十二月七號要開會...

我應該自己去還是找人去?

想說應該不用理的呢
看來找了警察就還是要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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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炯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